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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我国已与12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

发表时间:2019-04-26 17:05:09

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,4月25日,在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“贸易畅通”分论坛上,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,截至目前,中国税务部门已与包括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在内的121个国家和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;已与11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,居世界前列,其中,2017年以来新签署12个。为有效解决跨境税收争议,2017年以来,先后与14个国家税务主管当局就248例(次)案件开展相互协商,占过去5年协商案件总量近六成,共计为跨境纳税人避免或者消除国际重复征税50.5亿元。

王军介绍,在优化跨境税收服务,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,截至目前,中国税务部门已发布84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,涵盖67个“一带一路”国家。中国税务部门大力推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携手开展务实合作,成功举办的第一届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及建立的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机制,透明度高、代表性广、包容性好、务实性强,为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作出了税收方面的贡献。

王军强调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根植于历史,但面向未来;源自中国,但属于世界。中国税务部门将一如既往做好工作,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、加强税收政策协商、深化国际税收合作,使经贸环境更优化、开放之路更畅通、建设成果更丰硕,以更大努力、更实举措和更优服务,支持贸易畅通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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