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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公积金的支取应满足哪些条件

发表时间:2019-04-24 09:24:36

   济南公积金支取的条件:

  • 购头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  • 偿还自住房贷款的;

  • 正式退休的;

  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  • 出境定居的;

  • 在本市无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,且房租超出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;

  • 因工作调离本市且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;

  •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;

  • 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,男性年满50周岁、女性年满45周岁的;

  • 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,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;

  •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

  • 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。

支取流程:

符合支取条件的来我们公司领取公积金支取凭证,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,去银行支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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